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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约离职是否要赔偿单位损失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4-06-17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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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9job.com导读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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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二、劳动者离职要赔偿损失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违约离职如何赔偿损失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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