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单位发的补助是否属于工资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4-07-14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009job.com:


  009job.com导读一、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
http://www.009job.com\"http://www.009job.com\"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二、单位绩效奖金的性质
  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应该注意的是,奖金与其他方式的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 QQ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0579-81022068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009job.com 浙ICP备17056111号-2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 EMAIL:hr#009job.com(#改@)

在线QQ客服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