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公司却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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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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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公司却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问: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目前怀孕三个月,但公司以我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浙江民宜律师事务所张丽蓉律师答:国家法律是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三期”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假如你确实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即使你是孕妇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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