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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女生因求职遭遇性别歧视起诉用人单位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1-2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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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职时,很多求职者都会发现很多单位都会有一些歧视性的要求。比如有些编辑的岗位,用人单位会点名要求是女性,当然这种歧视男性的就业行为其实并不多见。大多数岗位都是只限男性,面对这一现象很多女性求职者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大不了再找一家呗!

  但现在的年轻人更有法律意识,最近因为一家企业招聘歧视的行为,求职者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这可能是《就业促进法》2008年生效后大学生求职中全国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

  女大学生冲冠一怒告用人单位

  今年6月,90后女孩曹菊大专毕业,曹菊向巨人教育集团的“行政助理”一职投递了简历,却被对方以“仅限男性”的职位要求拒绝录用。

  为了确认“仅限男性”是否为硬性要求,曹菊拨打了巨人教育集团的咨询电话,她想争取一次面试的机会。对方告知,如果该职位“上面标明男的,我们就只招男的”,即使应聘人各项条件都符合,也不会予以考虑。

  此次遭遇,让曹菊对社会上的人才评判标准产生了怀疑。“我不知道这个社会衡量能否适应某项工作或者是否有能力的标准是什么。读大学时,我觉得想干哪一行,就按哪一行的标准努力。比如打字工作,我不懂开机不行,不懂打字不行,但怎么能把性别当做评判标准呢?”

  面对这一情况,倔强的曹菊想到了自己大学时上的法律维权夏令营,通过咨询曹菊了解到用人单位因为性别原因拒录自己的行为属于性别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有法律的保护,曹菊萌发了向法院起诉的念头。

  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结果还未可知,但曹菊的行为的确值得称道,我们很多人都对社会上面临的不合理行为采取沉默的态度,这在间接纵容了这些行为的膨胀,使得后来人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女大学生遭遇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严重

  曹菊求职遇阻仅暴露了性别歧视现象的冰山一角,这个问题由来已久。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对62个定点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67%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

  相关数据显示,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该百分比超过了非残疾、户籍地域、身高长相、政治面貌、无病原携带等,位居大学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歧视类型第一位。调查报告还显示,43.27%的大学生遇到用人单位明确要求性别是男性。

  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我国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普遍性,除了我们法律对于这一板块的却是意外没沉默的大多数也是造成这一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在这里,希望更多的曹菊能够站起来,权益是靠争取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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