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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分类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1-2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009job.com:


009job.com导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义乌人才网指出:为更好地维护区内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保税区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了目前全市数字化程度最高、功能最完善的数字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全区80%以上企业达到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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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总裁学习网观点:劳动关系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建立和谐企业劳动关系,有助于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
2)停薪留职形式。
3)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4)放长假的形式。
5)待岗形式,下岗形式。等等。
3、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等等。


4、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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