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job.com:
009job.com导读:小余2005年毕业后找了多家单位,最终进入一家连锁店工作。不久因工作肯干、能吃苦、经营有特色,很快就被提升为店长。

一次闲聊中朋友们谈起现在很多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余就查询了自己的账户,发现是空白记录。去找人事部门,得到的回答是:他的工资中已包含500元社保费用,如果要单位为其补缴社保费须扣除每月工资中的社保费补贴。小余很纳闷,每月工资2000元,这是说好的,并没说其中还包含有社保费用啊。在与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余申请了仲裁,要求单位按工资基数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
仲裁庭上,公司辩称小余进单位工作至今确实未为其缴费,因为小余本人称在其他单位缴费,并提出在其工资中多支付500元作为社保费用补贴,由第三人去办理缴费事宜。于是公司就同意这样做了。若现在此事未办妥,公司愿为其补缴,但每月在工资中支付的社保费500元要退回。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中认为,双方已确立劳动关系无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现在公司说每月在小余的工资里多支付了500元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相关的工资明细表,以证明在发放工资总额中确含有社保费这一笔费用 。但公司未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为小余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义乌人才网专家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企业是否可以将社保费补贴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小余?《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单位有为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在职人员有为自身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在职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单位每月应按规定时间到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本单位和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核定数额如数缴纳。”也就是说,缴纳社保费应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而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在此案中该公司未按国家规定操作,同时称以现金方式支付了社保费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对单位的主张无法支持。在此,仲裁委提醒,缴纳社保费是双方的义务,应按国家规定的方式缴纳,而不能自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