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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引起中暑算工伤,颈椎病不算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1-2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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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9job.com导读:由于工作压力大,“过劳死”的例子时有发生。而对许多人来说,长期伏案工作易患有颈椎病。“过劳死”、颈椎病是否算是职业病,从而认定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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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认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目前,我国现行职业病目录有10大类115种,“过劳死”、颈椎病等都不包括在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过劳死”其在死亡原因的确定上比较复杂,各个行业对劳动强度的衡量标准各异,劳动者自身对于劳动强度的承受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劳动者死亡结果的发生与过度工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调查取证的难点。而颈椎病同样如此。“因此,单从目前法律规定来看,无法认定过劳死、颈椎病等为职业病并认定它们为工伤。”徐帮学称,随着颈椎病、“过劳死”等频发,今后它们或许会被纳入职业病范畴中。   东阳人才网指出:不过,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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