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员工拒绝调岗 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1-2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009job.com:


009job.com导读:2010年5月18日,郭某入职广州市某甲电子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500元,工作地点为广州某区,但没有对调岗作出相关约定。同年11月10日,公司由于在另外一个区的销售点缺少相应的业务员,将郭某调至该区,同时发出公告,要求郭某准时到新岗位报到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郭某不接受甲公司的调岗结果,未到新岗位报到,而是仍在原岗位工作。同月16日,甲公司以郭某不服从公司的安排,旷工严重违纪为由,作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郭某与甲公司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甲公司答辩称:郭某不到新岗位工作旷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无须支付赔偿金。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http://www.009job.com\"http://www.009job.com\"
  东阳人才网专家说法是:本案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能否调整岗位?二是员工没有到新岗位工作,公司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依法可以调整员工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不是任意的,如果未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来调岗,则可能构成违法。结合本案,合同明确约定了郭某的工作地点,而甲公司调动郭某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双方劳动合同内容,理应与郭某协商一致,在郭某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甲公司调整岗位,明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郭某没有服从公司的安排到新岗位工作,甲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这合法吗?首先,甲公司单方的调岗行为是无效的,那么对郭某发出的到新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的公告,是甲公司单方的行为,对郭某没有法律效力。其次,郭某虽然不同意甲公司的调岗安排,没有到新的岗位工作,但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并非无故旷工。因此甲公司不能以旷工的理由跟郭某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以经济补偿金为基数向郭某支付赔偿金。   参考《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调岗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且调岗后员工的工资水平应与原岗位工资水平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质,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 QQ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0579-81022068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009job.com 浙ICP备17056111号-2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 EMAIL:hr#009job.com(#改@)

在线QQ客服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