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大公司员工到HR处要求看一下公司留存的那份劳动合同,拿到合同转身就跑,边跑边撕,边撕边吃。HR只追获了几个纸片。而后该员工仲裁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入职以来的双倍工资,结果胜诉!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虽然法律保护了劳动者,但是通过如此途径来索要赔偿,实在让人汗颜。那作为HR,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呢?欢迎参与讨论:如果员工来抢合同,你咋办?<<<<
Copyright C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009job.com 浙ICP备17056111号-2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 EMAIL:hr#009job.com(#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