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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对营销人员的重要性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4-05-14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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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薪酬制度,不是底薪就是底薪加佣金,最多点就是多了一个保险。找到工作,我们找底薪还是找佣金。
  有网友说有能力者要佣金,无能力者讲底薪。
  有着多年家电销售经验的王先生不久前在一次招聘会上看中了一家单位,该单位承诺月薪可达3000元。结果他面试时才发现,用人单位招收销售人员给出的工资是以“底薪+提成”方式支付,底薪很低,要想拿到3000元月薪,必须要完成高额销售指标,才能凭业绩领“提成”。
  据了解,“底薪+提成”的计薪方式,在业务员岗位中比较普遍,但营销人员“底薪”也必须按照各级政府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眼下,劳动力市场上营销人员供不应求,许多企业为了笼络人才,不再直接标出“底薪+提成”,而直接用“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其实底薪仍然很低。这也是营销岗位人员流动过快的一个主要原因。
  公司提出:从本月起,入职超过三个月的业务,底薪每月往下递减两百。我们的底薪本来是一千,这样一算,也就是说五个月之后,我们的底薪就是零了。可是提成却不变,行业内无底薪的薪酬制度也有所耳闻,不过也只是知道在没底薪的前提下,提成最起码也是五五分的。当时只是觉得吃惊,也没来得及细想。只是这几日细想一下,有些不明白了。公司忽然做出这种决定,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信息呢?
  如果没有底薪,这家企业可能是缺乏责任或者在恶意逃避责任。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是用人单位的战略问题,企业应该为各级员工设计合理的薪酬。
  据专业人士介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提成制度或者提成协议的有关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关于最低工资制度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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