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职场观察

单位强制43岁女职工办内退 律师称此规定无效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4-05-14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009job.com:


  009job.com导读:济南某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王女士今年仅43岁,却被单位强制内退,王女士认为单位剥夺了其继续工作评职称的权利,申请仲裁不予受理,诉至法院,法院称不在受案范围,然而有律师认为此规定无效。
http://www.009job.com\"http://www.009job.com\"
  
  今年43岁的王女士是济南某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2012年2月,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职工内部退休规定第一条,“男职工47岁,女职工43岁(含不主持工作的科级及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实行内退,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人员一切待遇与在岗职工一样。”在王女士本人未提出内退申请的情况下,作出对其内退离岗决定。
  
  然而,王女士并不愿意提前内退,而是希望能多干几年,争取在正式退休前评上更高的职称,这样退休后就能有更好的待遇,如果内退离岗,职称晋升肯定无望。为要求单位撤销对自己的内退离岗决定,王女士找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却被告知这种情况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故无法受理。
  
  王女士后又将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撤销对自己的内退离岗决定,继续履行聘用义务,为自己恢复工作。但开庭两个小时后,法官认定,王女士所遭遇的被强制内退一事不属于受案范围。
  
  对于这种结果,王女士感到很困惑:自己完全可以胜任本职工作,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单位却强制自己提前内退,这合法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的朱兰云律师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才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此外,劳动法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五年)的职工,不再强制要求办理内退,职工可自愿申请办理。王女士所在单位规定属无效规定,朱律师建议王女士到单位的上级人事部门举报投诉。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 QQ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0579-81022068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009job.com 浙ICP备17056111号-2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 EMAIL:hr#009job.com(#改@)

在线QQ客服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