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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job.com导读:原以为花钱托关系找个好工作,殊不知中介将求职者介绍到职校,再由职校推荐工作,层层“关系”下来,求职者交了两万多元。今年9月,市民小樊从父亲的朋友中介祝先生处了解到,只要交26000元,他就可以到路桥公司当收费员,工作清闲且收入稳定。小樊后来发现“货不对板”决定不入职,中介退回了14400元,职校方面却拒绝退款。据了解,小樊的经历并非孤例。律师表示,学校有责任帮助学生解决就业,小樊也有权讨回全部款项。
交钱就能找到好工作?
今年9月前后,27岁的小樊从父亲的熟人中介祝先生处了解到,只要交26000元培训费,就能保证入职华南路桥实业公司,每个月收入至少有3000元,上班时间和假期对半,收入稳定,工作清闲。据小樊回忆:“9月10日那天,我带齐现金,由祝先生领我到广州东站附近,一名冯姓老师开车来接我们。在车上,我将现金交给了冯老师。”接着,车子开进了位于天河区东莞庄的广东信息科技职业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广信)。“在学校里,他们让我签了两份东西,即是协议。”小樊说,其中一份写明他是在身体没问题的情况下应聘这份工作,另外一份是他自愿接受这份工作。当时广信“校企合作部”的一名黄姓主任则向他表示,如果他最后没有与应聘单位签订合同,可以获得全额退款。
新快报记者提出是否能阅读一下具体协议内容,小樊回答说:“协议在校企合作部那里,我手上没有。”
中介通过熟人找客源
次日,小樊便被安排到华南路桥实业公司面试,后来他打听到,实际薪酬比预期值要低一半。于是小樊找到祝先生要求退回26000元的培训费。“这笔钱中介拿了18000元,校方工作人员拿了8000元,”小樊说,经过协商,祝先生按八成比例退给了小樊14400元,并拜托他“不要把事情闹大”。
小樊的经历并非孤例。小樊表示,与他同时参加实习培训的一名女孩也交给中介人士16000元,这名中介是她亲戚的熟人,女孩多次表示要退款未果。另一名与小樊年龄相仿的女孩交了一万多元给中介,已全额索回。小樊表示,华南路桥实业公司在面试后安排了培训课,当时有18个人经过中介人士的介绍前来面试,都是20岁出头的年轻人,没有太多工作经验。小樊说,由于这些中介人士都是应聘者的熟人,有些还是老朋友,因此对这些中介的身份,应聘者不愿多谈。
校方回应
已签下协议不能退费
广信教务处一名彭姓
老师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其了解,承诺可以全额退款的黄主任并不是学校的任职老师,只是借用该校场所合作办学,为应聘单位推荐学生就业。彭老师还说:“小樊交钱时已签下协议,因此不能退费。”
前日,这位黄主任向
记者表示:“招聘职位的薪酬待遇说明是由应聘企业发布的,我没有隐瞒。这次培训的费用收取每人4000元,包括对学生进行收费员专职技能培训以及一年追踪服务,我不清楚小樊多交的两万余元。”由于小樊交钱当日将款项交到了冯老师手上,昨日,冯老师在电话中表示,她对小樊收取的款项是8000元,用来为学生张罗各种事务,中介收多少钱与她无关。对此情况,华南路桥实业公司人事部门一名施姓负责人也对学生所缴纳的高额“培训费”表示不知情,但会严肃查证此事。
律师说法
学生有权讨回全部款项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师朱永平表示,小樊与广信之间构成表见行为,学生可认为老师在场即是一种职务行为,可认为老师与中介人之间存在利益上的联系。按照教育法规定,学校有责任指导学生就业,不能将这一工作交给中介,推荐学生就业不能成为市场行为,学生有权讨回以应聘原因缴纳的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