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老好人”,讨好了其他人,却讨好不了老板
@我:工作三年来,我始终坚持做到“三不”原则,即不和同事发脾气、不拒绝同事的请求、不反对同事的观点。每逢休假日值班,只要谁开口,我都会答应。工作之余,我还时常帮同事订外卖、买咖啡、搬重物……除此之外,为了不得罪同事,我也不会对同事的观点说“不”,就拿平时开会来说吧,不论同事说什么,只要不严重损害我个人利益的观点我都会立马点头赞同,日子久了以后,同事们都很愿意和我接触,我想这离不开我向来遵从的“三不”原则吧!可我一直在想:虽然我的工作业绩比起其他同事不算特别出色,但同事甚至老板都早已认可我是“好好先生”了,那为什么不给我那微薄的工资增添一些“甜头”呢?
@义乌人才网、义乌招聘网第三只眼:雷锋精神是应该值得被提倡的,但是老板招人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要让员工服务团队,更重要的是要为公司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所以,一名值得拿高薪的员工不但要受到团队甚至部门以外同事的“喜爱”,还应不忘积极充实老板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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