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补缴社会保险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1-2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009job.com:


009job.com导读:补缴社会保险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案例:

甲公司为补缴社会保险分别与三名员工发生纠纷,其具体情况为:

一、员工1 2006年3月进入公司,2008年1月公司为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至今,要求公司补缴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二、员工2 2005年11月进入公司,但当时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至2008年12月,之后自己在个人流动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至今。要求公司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单位窗口,并对自己在个人流动窗口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员工3 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公司发生工伤概率较大,而原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不适用于甲公司,要求公司按规定单独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http://www.009job.com\"http://www.009job.com\"

一、他们是否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决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二、如何处理他们与公司之间的社会保险纠纷?

三、如果三名员工同时申请劳动仲裁,他们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是否会支持?

四、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如何举证?

义乌人才网指出:关于这个案例,首先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一、他们是否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决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答:一般情况下不会支持。但公司要有下列证据证实:

1、 未告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自行在个人流动窗口缴纳社会保险。

2、 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资料一直没有完整提供,而无法办理社会保险。

二、如何处理他们与公司之间的社会保险纠纷?

答:1、对12006年3月-2007年12月社会保险进行补缴,如部分险种不能补缴,员工有实际损失的(如医药费、生育费用等)由公司按规定予以报销。

2、在个人流动窗口缴纳部分除个人承担部分外,其余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要求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求,但现阶段除个别省市外,其它省市均没有开通该险种,只能待开通后予以缴纳。

三、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如何举证?

答:员工可以提供工资单、网上下载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进行举证。

四、如果五名员工同时申请劳动仲裁,他们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是否会支持?

答:在现阶段1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会得到支持。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 QQ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0579-81022068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009job.com 浙ICP备17056111号-2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 EMAIL:hr#009job.com(#改@)

在线QQ客服160985803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