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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缴公积金合理吗?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1-2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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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job.com导读:徐女士的爱人今年52岁,进入现在的企业也有4年时间了,可是单位只给他投保但不给缴公积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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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人才网专家指出:从法律上讲,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里的单位录用职工是指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你可给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可匿名)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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